可以转的护理专业的,转专业必须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因为创新创业需要调整专业学习的可以优先申请转专业;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其所在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后,建议学生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到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有某种困难或非本人原因时,如果能经学校认可,可以申请转专业;
4、应征入伍的学生,退伍复学时,原则上回学校原专业学习,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本人意愿给予其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转专业办理规定如下:
1、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年五月份进行,申请转入医学类专业者转专业前必修课程需无不及格记录;
2、教务处于每年五月第二周会公布转专业计划及时间安排,学生应在此期间按要求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当年十月前转入新专业报到学习;
3、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同类别专业时,如果原专业与转入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总学分相差5学分以下(含5学分),可从转入新专业的二年级开始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