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急工,老板说要扣三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我就不同意,我就说要去劳动局告他,后来他知道我打电话给劳动局,就跟我说,叫我不要告,说他只扣一点点工资不扣这么多,我就同意了,写了辞工书我就走了,现在我回老家了,发工资他却按三个月百分之二十这样扣的,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回去的话来回车费,那还不如让他扣了算了,大概他扣了一千,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求帮助
怎么告,我都回老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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