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5-04-08
原则上不违反,一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
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相同,这只是个大致上的参考。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你去找相关人士做个鉴定,出来的证据也比较有利于你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原则上不违反,一上规定,可以盖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