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的房子,要到期的话,我要怎么办?才能继续住

如题所述

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我个人的理解,其实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我国人口多,住房需求大,国家在建设土地房屋这块是牟利的,按照几十年就有权收回土地权,那么国家补偿百姓的花费就要低得多,只需要房屋补偿就好,土地70年后又是国家的,国家到时想怎么建设就怎么建设,往好的说,土地这块是国家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表现,往坏的说,对我们而言是损失个人利益的事啊,话说回来,国家所说的70年产权,就是土地使用权,就当你买了一处房子后,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70年)和房屋产权(永久)归你,到了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但是房子还是你的,根据相关政策了解到,如果70年后,你房屋的那块土地国家没有什么建设计划,你可以去有关部门申请续期,也就是延续你房屋在该土地上的使用权,那么在这块地上,你可以继续住,申请续期土地权好像要交费用,这也是个坑啊,还有如果国家是有建设计划的,那么你必须搬迁,国家会根据当时的房屋价值补偿给你,我们这里就有这个情况,大楼对面一些平房住户被搬迁了,建起了新大楼,每家每户都得到十几万元到二十几万元左右的补偿,,所以70年后如果国家要用这块土地,那么情况就是我说的这样,如果不用,你去相关部门申请了解下续期问题就可,如果不去续期有关部门也不会管,你可以继续住,但是如果某天国家突然要用你这块地了,你就得马上搬迁,没有任何谈判条件的,补偿费是会给你的,而且如果别人都没续期,你去续期了,国家要征收你这块地时,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国家就得考虑你个人是否愿意出让,不愿意只好绕开,愿意就会加倍对你进行补偿的,说实话,现在的廉租房,商品房,凡是给一般百姓建设的这些房屋寿命熬不到70年的,其实懂行的都知道,现在建设房屋的材料和构架真心是缩水严重,像一套普通的70平米楼房,用个十几年就开始出现一些小问题了,比如墙壁开始有不明显的小裂痕,防水性开始变差,下雨有时会渗进水等,一般楼房能撑个三四十年就不错了,70年真心悬啊,所以看房子最好找个懂建筑的,让他帮你看看,特别是搞土木房屋建筑经验丰富一类的人,他们看房子就懂什么房子质量好,能够撑的时间长,不过现在的承包商也是不会对一般房屋有什么好建设的,大多都是缩水建设,房屋撑个三四十年也就老旧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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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3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答疑:
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
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
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
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
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
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Tips:
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26

70年产权的房产到期后怎么办?会被收回吗?答案是不会!

第3个回答  2018-04-16
关键房子设计年限基本50年,70年到期房子也就不能使用了,现在国家已经逐步出台农村危房禁止重建的政策,就算让重建,高层谁来重建!所以70年内能拆迁补偿就是最好的结果,不然就考虑70年吧,剩下的也不该你考虑了!
第4个回答  2013-09-18
去物业续费,物业会跟你说的,具体多少钱要看你房子,地段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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