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化、荆楚文化同属一个概念,均指楚人�族 、楚国创造而长期沉淀的文化实体和形态。我们这里说的它们是同属一个概念,是因为历史上荆、楚不分,荆、楚或荆楚、楚荆作为一种特定的称谓,已沿袭三千多年了。
关于楚文化或荆楚文化的内涵,从目前大家比较习惯接受的角度概括,可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即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社会制度文化和民俗文化。这种概括,只是罗列荆楚文化所大致涵盖的内容,绝非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研究荆楚文化的本质性蕴涵。
在楚物质文化方面,应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货币、城市与交通各个方面。在农业方面,主要是体现在各种农具的发明和使用、水利工程的兴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耕地面积的扩大和粮食作物、农副产品的发展。
在楚精神文化方面,当然也主要是包括心理素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诸多方面内容,体现着楚人“族”的精神特质。
楚社会制度文化,内涵深邃,楚国国祚绵长,与此有直接关系。政治上,楚国实行以王为首,王、贵族、官僚三位一体的中央集权制,地方首创县制,中央集权、地方分权,长期协调发展,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军事上,重创新改革,有步、骑、水、车等多种混合兵种,拥兵百万。官制简约灵活,办事效率高。楚国重法治,楚国法律与法官,很有特色。楚国重科技教育,这方面的运作与成就,也是很突出的。楚国并非“蛮夷”之国,而是礼仪之邦。
楚民俗文化,是随着民俗文化学兴起而出现的一门新兴的文化内容。
“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泰勒语 。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具有自己的特质与属性。楚文化或荆楚文化,公认为璀璨夺目、精采绝艳而又博大精深,其原因就在于它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质与属性。
楚文化或荆楚文化的内涵与属性,是一个大课题,不是一下子就能说得清楚的。这里只是一般的概说,或挂一漏万,或错误不当,实所难免,当有待于今后进一步探索。
参考资料:〈〈 荆州纵横〉〉 2001年第7期 总第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