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贷需要买保险吗?

我家这边要跟银行贷款买楼的,都要买份意外身亡险,而且是银行非要我们买,受益人是银行。他们说怕我们在房贷过程中意外身亡而无法还钱给银行,所以买一份,如果我们意外身亡,所得赔偿将用来还房贷,这强制行为合理吗?

一般都需要买保险,购买保险者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是不合理的。

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拓展资料:

从目前的国家规定来看,并没有任何条款要求借款人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必须买保险。不过,有些银行为了提高自己的的贷款安全,常常会强制借款人买保险。

强制购买的保险,往往是寿险公司开发的两全型保险。这种保险会在借款人失去还款能力以后,代替借款人还款。因此,这种房贷保险还是有一定用处的。

解决方法:

1、与贷款银行进行反复磋商,争取不要购买保险;

2、咨询当地其它的商业银行,选择不需要买保险的银行申请房贷;

3、向有关部门举报银行的霸王条款,争取不买保险。

总的来说,办房贷并非都要强制买保险。强制买保险的做法属于一种“霸王条款”。

参考资料:

房贷保险_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1-25

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不是必须要购买房贷保险,如果银行方面要求强制购买保险,这属于捆绑销售,可以向他的上级行或者是银监会等机构投诉。

房贷保险一直被冠以“ 霸王条款”的恶名,主要原因在于其具有的强制购买制度,且 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 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而这笔保费却完全由借款人承担——要贷款先买保险,是消费者不得不遵守的规则。 

自2005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保险后,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个人贷款的人士,可以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 房贷险不再是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是房贷保险的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

扩展资料

一是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

二是财险公司和一些寿险公司已经开办的还贷 保证保险,这类保险对贷款人在贷款期间内产生的意外提供保障。

三是寿险公司开发的带有还贷性质的两全型保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 贷款年期和贷款总额选择相应的保障期限和保额,随着贷款金额的减少,保额也逐年递减,使风险与保障充分匹配,更合理地分配每一分 保费。保障期内被保险人一旦发生身故或全残,其家人即可获得相应的赔偿,用以偿还剩余贷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贷保险

第2个回答  2023-01-08

一般都需要买保险,购买保险者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是不合理的。

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拓展资料:

从目前的国家规定来看,并没有任何条款要求借款人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必须买保险。不过,有些银行为了提高自己的的贷款安全,常常会强制借款人买保险。

强制购买的保险,往往是寿险公司开发的两全型保险。这种保险会在借款人失去还款能力以后,代替借款人还款。因此,这种房贷保险还是有一定用处的。

解决方法:

1、与贷款银行进行反复磋商,争取不要购买保险;

2、咨询当地其它的商业银行,选择不需要买保险的银行申请房贷;

3、向有关部门举报银行的霸王条款,争取不买保险。

总的来说,办房贷并非都要强制买保险。强制买保险的做法属于一种“霸王条款”。

参考资料:

房贷保险_百度百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按全额投保属于违规操作行为。按规定,贷款人只要投保贷款本息即可,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投保的额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价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条”并未规定受益人是谁,而各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将受益人强制设为银行。作为财产保险合同的“房屋贷款保险”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更无权指定“第一受益人”。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

第4个回答  2014-03-11
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本身房子就已经是抵押物,没必要提供保险的双重抵押,这只是银行的推销手段而已,建议更换贷款银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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