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冬季取暖费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取得冬季取暖费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

  离休生活补助费;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资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

  账户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A住房公积金;B医疗保险金;C基本养老保险金;

  D失业保险金;

  (10)另据国税发[1994]89号文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

  子女费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

  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可以看出,冬季取暖费不属于免征范围,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标准缴纳个税。税率参见下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5-06
冬季取暖费在会计上单独作为成本费用中的劳动保护支出核算,一般各地地税局会规定一个标准,未超过标准的,免征个税,超过标准的,要作为工资代扣个税。

要合并进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最近,我们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时发现,
许多纳税人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存有疑问,不少企事业
单位会计认为,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费不用缴纳个
人所得税,理由是根据《地税函[2002]251号》文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冬季取暖
费、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费允许税前扣除标准为650元、200元和600元,企业发放
的上述支出,在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上述支出直
接列入企业管理费用,不记入企业应付工资总额,因此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理
解是错误的。
  首先,上述费用不计入企业应付工资总额应理解为在限额以内发放的部分可以在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并不是说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其次,据《个人所
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
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费、防
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有人认为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
温费和劳动保护费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据国税发[1998]155号之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
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再者,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
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
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
离休生活补助费;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资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
账户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A住房公积金;B医疗保险金;C基本养老保险金;
D失业保险金;
  (10)另据国税发[1994]89号文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
子女费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
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根据规定,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劳
动保护费应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03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14)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16)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17)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按照国税发(1994)127号、财税字(1998)012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人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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