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拘留所的杭州市拘留所家属会见规定

如题所述

1、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家属、亲友、同事和单位负责人。相关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到本所接待受理中心办理会见手续并会见被拘留人。
2、会见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会见登记时间为会见当日下午13:30——15:10(夏季14:00——15:10)。
3、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
4、会见人员在窗口登记后领取会见证,持证等候接见。在听到工作人员所叫会见证编号相应数字时,按批进入接见大厅进行接见,同时将会见证交还工作人员。
5、会见人员进入接见大厅后请随机选择一个话机空闲处等候被拘留亲友。接见完毕后请尽快离场。
6、依据有关规定列为严管的被拘留人及严重违反所纪所规的被拘留人不予会见。
7、会见人员必须听从本所工作人员的安排,会见时请勿吸烟、饮食、喧哗,严禁私下传递物品和现金。一经发现,本所有权取消其会见资格。请会见人员在会见、等候过程中遵守社会公德,勿乱丢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8、为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保障在拘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本所根据杭州市公安局统一要求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有关规定详见杭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规定纸质资料和申请表格也可向窗口索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19
杭州市拘留所始建于1957年10月,属特大型所,主要担负着杭州市城区包括下沙、滨江因违反行政法规被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外国人拘留及拘留审查的执行任务。2008年1月搬迁至杭州市三墩镇振华路荡王头社区。整个拘所功能齐全,规化合理,硬件设施属全国一流。
第2个回答  2020-05-29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拘留所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送物(钱)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为9:00—11:00/下午为13:30(夏季14:00、14:30)—16:00
双休日:全天为10:30——14:00
(二)送物(钱)受理范围:物品仅限于生活必须品:如换洗衣服、内衣,冬天必要的御寒衣物及适量的人民币等。谢绝受理食品、化妆品和其它非生活必须品。
(三)送物(钱)的手续办理:送物(钱)家属一律请在本所接待受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时应将物品的名称、数量、送物人姓名、与收物人的关系等应登记清楚,本所应开具三联单收据,分别由送物人、收物人和本所收执。
(四)所送物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后送达收物人,禁止在物品中夹带现金和规定以外的物品,否则发生缺失,本所概不负责。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如有会见、取保、辩护需求,请联系四乔律师事务所!如您在手机端浏览,可寻找下方电话及官网按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