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63号)

如题所述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茶_街道
西_二直街21-23号、25、27-30号。
芬芳街76号。
茶_街道生园围直街22号、29号、32号、33号、34号、36号、40号、41号。
二、东沙街道
南_村西社坊八巷10、12、16、22、26号;西社坊九巷8-10号。
南_新村七巷3-5号,八巷3、5号,九巷3-5号;东_村福星巷8号、8号旁、17号、19号、21号,多星巷14号、15号、21号。
三、龙津街道龙津街德凤里21号、23号之一、32号、34号、36号,长庚小巷3号、5号、7号。
四、桥中街道
坦尾北五巷6、8、12、13号、坦尾中街31、33号;坦尾南一巷18号,坦尾南二巷4、6、8、10、12、14、16、21、23、25、27、29、31号,坦尾中二巷33号、35号;江畔一巷2、4、6-8、10-12、14、16、18、20、22号;桥中南路226、228、230、232、234、236、238号;福源路18号。
桥中街道坦尾西巷12、14、15、17、19、21-1、22、23、24、25、26、28、30、32号;坦尾北二巷4、6、8号。
五、石围塘街道
洞企石一巷17号、17号之一、14号、14号之一、15号、19号、19号之一、21号、22号、23号、24号、26号、26号之一、30号。
大涡街一巷15号之二、111号、113号、115号、117号、121号、123号、125号、127号、131号、133号、135号、139号、141号、145号、147号、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59号、159号之一、163号、177号、227号。
芳村大道以北、广三铁路以西、大涡街以东、蓬莱花园以南所围合区域。
山村路9号、9号之一。
小涡新村27、29、43、45、39号、洞企石一巷55号、55号之九。
六、华林街道彩园社区通心街11号、13号、15号、18号。
七、岭南街道岭南街道杨仁南12、14、16、20、24、26号。
八、彩虹街道彩虹街西华路43、45、47号所在区域。
九、南源街道
南源街源溪长星里13、15、17、19、20、22、24、26、28、28-1、32号、源溪四巷32号,南岸路96号之十五。
东风西路7号、7号之一。
十、逢源街道长寿西路25号之一。
十一、东_街道东_街道西_湛涌东约二巷11号、15号。
十二、海龙街道
海龙街道增_南约298-300、306、308、314-316号。
龙溪南边村南边一街东二十七巷4-6号;南边二街三巷2、4号;南边二街四巷2-4号;龙溪沙溪村沙溪二街二巷2、4、6号。
沙溪二街三巷3、4、6-8号。
十三、中南街道
海中南约二街45号、45-1号、47号、49号、53号、53号南侧、55号、74号、76号、80号、80-1号、82号、84号、84-1号、86号、88号。
波园四横街3-5号;连生四街2号、4号。
香凝八巷13-17号、19号,赤岗冲口东街11号、13号、15号、17号、18号、22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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