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05
戴某在福建省古田县某银行工作。1990年1月1日起,戴某与银行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银行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因经营亏损、机构改革和调整等。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但戴某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后银行采用投票记分、末位淘汰的方式进行裁减职员,经投票,戴某被列入淘汰名单上报宁德市分行。宁德市分行以“裁员增效精减分流”为由下达了《关于解除戴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和《关于解聘戴某聘用制干部的通知》。戴某因此与所在单位发生争议。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并非是用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为这一条款当中所谓“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是指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因意外事件的出现和当事人失去履行合同能力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时所作出的前瞻性的终止合同效力的约定。
什么是“末位淘汰”?这种制度硬套在对企业职工的劳动管理上合适吗?
“末位淘汰”是“舶来品”。它源自美国,如GE、惠普都推行了末位淘汰制。这是与在GE中做人力资源管理的杰克·韦尔奇有着密切关系的,他创制出了“活力曲线”,为“末位淘汰制度”奠定了基础。也可以说,在GE,末位淘汰制度是成功的。
我国也有某些知名大企业在推行这套制度时,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海尔集团的“三工并存、动态转换”,万向集团的“阶梯式用工、动态式管理”以及山东潍坊电业局的“分线管理”等。
所谓“末位淘汰”,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其具体目标和企业战略,结合各个具体职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绩效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而不管这些员工的绩效水平是否高于组织绩效考核标准线的绩效管理制度。换句话说,末位淘汰制度,就是用人单位自己制定一个考核标准,然后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后将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予以淘汰、辞退的一种管理方法。
刑法的特征
刑法是指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所具有的自身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是刑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的主要依据,也是我们研究刑法的逻辑起点,刑法中的许多问题都是由这些特点引出的。关于刑法有哪些特点,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刑法的特点应当包括以下四点。
(一)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二)刑法的保障性
(三)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泛
(四)刑法的谦抑性、最后手段性
刑法上述四个特点是相互联系的。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这一特点是刑法最根本的特点,它派生了其他特点。刑法的上述第二个特点是利用刑法严厉性的结果,第二个特点又进一步引伸出第三个特点,而第四个特点是限制刑法严厉性的结果。
第二、三个特点和第四个特点又是对立的。从刑法的保障性看,刑法的保护范围越是广泛,刑法的触角延伸得越广,保护的力度越强,就越有利于刑法保障功能的发挥;但从刑法的谦抑性角度看,刑法负作用很大,需要内敛,刑法的触角不能无限扩张,否则就容易侵犯公民的自由。刑法的触角超出了一定的范围,就会与公民的自由发生冲突。可以说,全部刑法都是围绕着利用刑罚的严厉性惩罚犯罪和限制刑罚的严厉性防止刑罚的滥用这一对矛盾展开。由这一对矛盾引申出刑法中一系列的问题以及决解这些问题的刑法原则和制度。如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构成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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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07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具有以下特征:
1、公法的特征
公法是与私法相对应的概念,公法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尤其是国家利益的法律。而私法是指涉及私人利益的法律。公法调整的是纵向的法律关系,在公法关系中,国家与个人处于法律上的从属地位。而私法调整的是横向的法律关系,在私法关系中,公民之间处于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刑法作为一种公法,个人处于受国家权力支配的法律地位,只要主体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即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
2、刑事法的特征
刑事法是与民事法,行政法相对应的概念,指以犯罪为规制对象,围绕犯罪的侦查、认定与刑罚的裁量、执行及其程序的法律规范总和。凡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一切法律,均可称之为刑事法。这个意义上的刑事法,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被称为全体刑法。刑事法的特点是与犯罪相关,在这个意义上,刑事法可以说是犯罪规制法,从而区别于民事法和行政法。在刑事法中,刑法居于核心地位,是主法,是实体法,又称为本体刑法。其中,主法是与助法相对而言的,助法是指从属性法律或者辅助性法律,程序法往往被认为是助法,而主法是指规定权利义务之实体内容的法律,实体法往往被认为是主法。刑法作为刑事法,与犯罪和刑罚具有密切联系,可以说是刑事基本法。
3、强行法的特征
强行法是与任意法相对应的概念,任意法又称任意性法律规范,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己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而强行法,又称为强行性法律规范,指必须绝对执行的法律规范。在法学理论上,一般认为刑法主要是强行法,只有告诉才处理的情况下才具有任意法的性质;而民法主要是任意法,只有少数强行性法律规范。刑法由于具有这种强行法的特征,国家强制力体现得更为明显。
第3个回答 2019-06-01
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这主要表现在:(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2)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刑法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3)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但其严厉程度轻于刑法所规定的刑罚。(4)刑法具有补充性,即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保护;只有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制某种危害行为时,才能适用刑法。(5)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即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保护的合法权益,也都借助于刑法的调整和保护。
第4个回答 2009-04-05
我倒是能回答 打字太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