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一经认证,是无法撤消的。
认证过的专用发票,是企业项抵扣的依据。如果单位也开展网上认证,那么,可随时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果没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抄税是金税工程下的一个程序,就是指将本企业本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的七项数据信息写入IC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复认证”“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认证时失控”和“认证后失控”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
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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