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请问大家,这个合理吗?

如题所述

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这这种要求是合理 ,前提必须是你们两个人共同购买的房产 如果婚前男方买的房子, 女方要求加上他的名字 ,这种要求 因为她不懂法的原因 ,如果是男方婚前的财产,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她也分不到房产的, 因为新婚姻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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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3
女方要求在房证上写上她的名字,无非就是要个安全感或者是怕失去财产,从她的角度讲是合理的,但是,署名不等于房产就有她的份额。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或者是男方父母出资买的,男方父母只赠给自己儿子。即便属女方名字了,也是不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
第2个回答  2021-07-23
如果是婚后房产,加不加都无所谓,哪怕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个财产也是夫妻共有的,因为婚内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有的。假如是婚前的房产,女方要求加自己的名字就有一点强人所难了,因为婚前原本是谁的财产婚后还是谁的,不会易主。
第3个回答  2021-07-24
这个不存在合理和不合理的问题,存在的是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把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赠送给女方。
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就属于购买方的婚前财产,即使是结婚了,配偶也得不到。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两个人分手了,女方也有房产权。
第4个回答  2021-07-24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属于无理要求。如果是婚后财产,要求加上名字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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