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答:
1、《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与申请疾病有关的检查单复印件(如血液检查单、心电图、摄片、病理报告等);
4、半年以上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如有住院者,需提交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6、病例资料需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以上确认并由医院盖章。
特殊病种包括:
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谢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