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夏天,他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了通信员,不久调到望城县委当公务员,被评为机关模范工作者,并于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春,雷锋到团山湖农场,只用了一周的时间就学会了开拖拉机。同年9月,雷锋响应支援鞍钢的号召,到辽宁鞍山做了一名推土机手。翌年8月,他又来到条件艰苦的弓长岭焦化厂参加基础建设,曾带领伙伴们冒雨奋战保住了7200袋水泥免受损失,当时的《辽阳日报》报道了这一事迹。在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他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他热爱集体,关心战友,关心群众,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成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并身体力行,认真实践,“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他曾担任校外辅导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激励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他谦虚谨慎,从不自满自炫,受到赞誉不骄傲,做了好事不留姓名。他在部队生活2年8个月,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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