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地方注册公司后还能迁到别的城市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不过在一个地方注册公司后迁到别的地方比较麻烦。

办理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先办迁入后办迁出。先去当地办理迁入手续再回所在地迁出。(工商这里走流程就可以)。

重点在税务,税务会比较难迁,税务会查账,最少三年的所有需要你交税你没交过的项目,必须全部补交完成才会同意你迁出。

扩展资料:

一、办理流程

1、工商执照迁出

准备材料: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当场可领)、迁入地地址合同及产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迁出地工商局

办理时间:当场可取

2、工商执照迁入

准备材料:工商准许迁出通知书、代码证及税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股东方身份证件原件及签字盖章的复印件、其他文件材料。

办理地点:迁入地工商局

办理时间:受理后7个工作日左右领取迁入地营业执照

3、税务迁出

税务迁出备案

准备材料:迁入地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办理地点:迁出地税务局

办理时间:根据具体税务情况而定

4、税务迁出

准备材料:新执照原件正副本、发票购用印制簿、公章、变更地址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及财务的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上岗证。

办理地点:迁出地税务局

办理时间:根据具体税务情况而定,领取税务迁出同意书。

二、立法概况

我国的《公司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公司法》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原法中只有二十余条内容未变。其他条款内容均有所添加或删改。新法条款数量略有减少,但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更为合理严谨。

新《公司法》的立法理念更为适应市场经济之需要,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2005年12月18日修订颁布,随《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其中关于《公司法》做出多项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公司迁移注意事项

必须持有财务上岗证的财务前往办理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公司法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企业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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