剐蹭不知情走了如何补救

如题所述

剐蹭别人的车后,因为不知情离开的法律责任问题:剐蹭了别人车不知道走了,属于不知情的情况下损害他人财物,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肇事逃逸,更不会因为逃离现场就负全责。根据当时过错的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

1.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也不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不存在肇事后逃逸。因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不存在肇事后逃逸的情形,且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主观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若认定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车辆轻微剐蹭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者自行离开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日,责任认定轻微事故期限在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事故处理:如果无法恢复事故现场,事故责任明确、损失不大,交通队一般会让肇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就可以领回肇事车辆。如果不服,可以凭认定书去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