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教费报销规定

如题所述

浙江省保教费报销规定如下: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温财行〔2018〕757号)的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子女2022年秋季幼儿园保教费的集中审核与报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我校教职工子女。

二、报销单位:按照“温财行[2018]757号”文件之规定,“秋季学期在女方家长单位报销”。

三、报销标准

(一)幼儿园保教费凭合法发票报销。

(二)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以各幼儿园按规定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依据,实行分类限额,按比例和限额从低报销。

1、各孩报销比例为50%。

2、最高限额标准为:

(1)在公立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限额150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限额2000元。

(2)在民办幼儿园入托的,日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限额2000元;全托班、3周岁以下小托班报销费用每人每学期限额2600元。

四、报销要求

请各工会组长于10月15日下午4:00前收集好本工会小组教职工子女的幼儿园保教费发票(发票背面需注明:教职工姓名、部门、联系电话和孩子就读班级),仔细核对后填写《温州商学院2022年教职工子女秋季幼儿园保教费审核一览表》并上报校工会。

如有疑问,请咨询校工会(博爱楼303室)万宝玉,联系电话:15057725995。

以上信息发布自温州商学院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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