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大师残疾证上没有写监护人,只写了联系人姓名,那监护人是谁

如题所述

肢体残疾两级证书上是不可以添加监护人姓名的。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尚未申请残疾证明的,一律申请二代残疾证明;已取得第一代残疾卡的残疾人,将申请补办第二代残疾卡。2009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以第二代伤残证书替换第一代伤残证书的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之一担任监护: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监护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拒不接受起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没有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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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8

肢体残疾两级证书上是不可以添加监护人姓名的。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目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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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2-01

肢体残疾两级证书上是不可以添加监护人姓名的。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

办理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治疗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

(1)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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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01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由下列人员按照顺位担任其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患者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6、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患者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而a的残疾证已填写监护人为姐姐,则初步证据表明监护人为其姐姐。若其他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确定监护人,按照上述顺序进行。
若没有重新确定监护人,则在a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且确实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姐姐有权代为处置有关财产。
综上,针对你的问题:
1、残疾证上面的监护人是否有法律效力,实际点说就是对其房产有没有处置的权利?
具有初步证明力,也就是说,没有相反证据推翻或未经重新确定监护人的,应认定残疾证上面的监护人,那么在保护a财产权益的情况下,监护人有权代为处置财产,包括受领拆迁款项等等。
2、其年满18岁的儿子是否对其房产有处置的权利?
由于a尚健在,不存在继承问题,而其儿子抚养权归其前妻,儿子对a未形成赡养关系,更非依法确定的监护人,不享有房产处置权。
3、如果都有,应该听谁的?
首先应明确监护人,确定监护人后,听监护人的。
4、因为担心其儿子到时候拿房子的时候很爽快,但是又把他有精神病的父亲不顾,依旧丢给a的兄弟姐妹,对与其儿子这样的行为,有什么办法?
可申请法院认定a为无行为能力人并证明其患有精神病,再申请确定监护人,可在a的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当中指定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4个回答  2020-08-15
残疾证联系人是他儿,联系电话不是,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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