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村全面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和制度保障,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方向。
只有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才能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2、“三农”工作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努力推动“三农”工作各方面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赢得了“三农”发展的持续好形势,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起到了压舱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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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实现这“五个振兴”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不可能一蹴而就。
许多中西部农村地区还没有完全实现脱贫,还要同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这就需要把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统筹谋划和推进,也就是说,要稳打稳扎,精准发力,“一步一个脚印、一棒接着一棒往前走”;
必须更加注重遵循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和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有序推进,切忌贪大求快、急于求成。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被列为推进城镇化的六大任务之首。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记者了解到,各民主党派即将提交的提案中,已有数篇涉及新型城镇化,如何让农民安心进城必将成为备受关注的重点议题。
“几亿进城农民工的市民化和城镇化将是举世瞩目的重大议题。”在日前召开的民建中央新闻通气会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让城市常住人口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
辜胜阻说,城镇化是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涉及“人、业、钱、地、房”五大要素。“人”是城镇化的主体与核心。当前我国城镇化亟须从偏重土地城镇化向重视人的城镇化转变,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独享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转变。
民盟中央将提交的《关于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案》提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农民离得开、流得动、呆得下的问题。这份提案建议建立国民基本公共服务目录和国家供给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国民基本公共服务要有标准,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居民权益清单,对城市流动人口,提出若干国家“规定动作”,重点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增加“自选动作”。
针对今后人口流动速度加快、流动半径加大、暂留时间加长的必然趋势,这份提案还建议,应构建统筹组织、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机制体系,以及与实住人口相匹配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确保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落实和质量。
可以看出,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是市民化进程中政府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此外,农民土地权益与农村户籍的捆绑关系,也是农民进城的一大障碍。户籍制度改革是有序引导农村转移人口合理分布的制度基础,农村户籍本身捆绑的土地权益,是令许多农民在选择进城与否时瞻前顾后的重要因素,建立一个怎样的“退出”机制、让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中无损失退出并得到适当回报?是否需要用市场化手段建立一种成本低又可行的方案?农村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身份。如何让这一种职业像其他任何一个职业那样拥有牢固不受侵害的经济利益?这些都有待即将开幕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深入探讨。
另外一个不容忽略的因素是,城镇化进程需要强大的配套资金来保障。社科院2013年发布的《城市蓝皮书NO.6》提到,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人均支出成本约为1.8万元/年,那么,按照到2030年前全国约有3.9亿农业转移人口需要市民化来计算,这将是一笔多么庞大的支出?
钱从哪来?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城镇化要走“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新模式。
辜胜阻认为,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发展新模式,必须激活民间资本。民间投资在客观上会加速相关投资建设进程和提高投资效率,同时也能够大大缓解政府投入能力有限对城镇化发展的制约。
调查表明,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智慧城市与绿色发展,城市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城镇综合体和新型社区建设,中小银行和草根金融等方面都大有可为。
当然,新型城镇化也不可能单纯依赖市场和民间资本。辜胜阻提到,新型城镇化也需要政府合理引导,但同时要防止政府成了“闲不住的手”,过度干预把好经念歪。
在规划制定、制度设计、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具体操作层面,政府应如何有所作为?如何在圆亿万农民城市梦的同时让其感受心安之处即吾乡?针对以上种种,代表委员们将如何履行职责、建言献策,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