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之后报警到派出所,派出所将打人者和被打人与家属进行隔离,让双方家属协商。被打人当时没有验伤,家属为了让被打人进快出来,在不懂的情况下说服被打人在调解书上签字,打人者未道歉也没有进行赔偿。第二天被打人发现发现伤口及被打部位不适(检查时未超过24小时),自行去医院检查,发现有轻微伤。联系打人者协商要求其进行赔偿,对方拒不接受。被打人还可以再向派出所提出要求打人者进行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