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性质。
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二者关系:
1、政体和国体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没有政体,国体无从体现,没有国体,政体无从存在。
2、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3、政体是国体的体现和反映,对国体有能动的反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适合于国家性知识,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服务作用,当政权组织形式不适合于国家性质的时候,它对国家性质的反作用表现为破坏作用。
国体与政体
一、国体(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后香港、
澳门回归,因历史原因,实行“
一国两制”,即在中国大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实行
资本主义制度,台湾由于内战原因未能统一,现为资本主义制度,回归后也适应“一国两制”,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二、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