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里做了十二年,现在公司要降低工资,我打算不做了公司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在给单位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在司法实践中,务必要注意及时、尽快提请劳动关系仲裁,如果在仲裁立案之前,公司消除了降职降薪的违反情形,可能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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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3
其实首先你看看当初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在合同中有相关工资多少的条款?公司降低工资,总得有说法了,正常情况下应该告诉工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才行,如果无故降低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合同,到时就算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降低工资不违法,你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2个回答  2020-12-03
如果是你主动辞职,公司是没有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20-12-03
这个如果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所以楼主自己不做没有赔偿,也就是经济补偿金一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03
自己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公司辞退你才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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