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8天2万元“天价停尸费”,法院最后如何宣判?

如题所述

一.8天2万元“天价停尸费”事件经过

当事人唐先生的妻子于2019年2月28日在汝南县人民医院不幸病逝,于是双方产生了医患纠纷,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尸体被医院委托运送到汝南县殡仪馆里暂存。2019年3月5日,双方对于纠纷的事情处理完毕后唐先生签了收据便将妻子的尸体从殡仪馆运走下葬,但是停尸费却一直没有人支付。殡仪馆在多次向医院以及唐先生讨要停尸费未果之后便向当地法院申请判决汝南县人民医院支付该笔停尸费用总计2万元,若是医院不支付的话便改判唐先生支付。

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对殡仪馆收费标准产生质疑

2020年8月28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天价停尸费”案件。在庭审中,汝南县人民医院认为,医院不是保管合同的主体没有义务支付这笔停尸费,并且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医院曾经支付给唐先生10万元资金,这是一笔包干费用。而唐先生的代理人则认为,尸体是医院委托运送到殡仪馆的,唐先生不是保管合同的主体,虽然唐先生在收费字据上签了字,但这个情况属于第三人代理行为,第三人(唐先生)不必履行义务应当由义务人(医院)履行,因此,唐先生不应该承担这2万元停尸费及利息。另外,鉴于该笔停尸费用不符合市场行情,汝南县殡仪馆应该拿出合理的收费依据,不能随意要价。于是审判员当庭要求汝南县殡仪馆出示该笔停尸费的收费依据,而殡仪馆未能出示任何依据,因此,鉴于涉案三方不接受调解,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汝南县发改委作出表态

2020年8月31日,针对“殡仪馆8天2万元天价停尸费”一案,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发改委表示,一般殡仪馆停尸费定价每日不得超过100元,而汝南县殡仪馆收费超标20多倍属于违反市场管理乱收费,而且汝南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汝南县殡仪馆曾经就因为违规收费被罚款90余万元,这次超标收费将会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法院最终如何宣判

由于考虑到该案涉案资金可能涉及违反市场乱收费行为,因此,法院延迟宣判想必是需要等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结果出来以后再另行定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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