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名高一的学生
可是对学校的很多做法特别不理解
举例子(真实的例子) 打扫卫生要是没干净 被学校扣分 就要罚钱 今天就是这样 我们一卫生组打扫 扣了2分 按这组的人头算我们组9个人 就是18块钱
要是下次再是我们扣分还要涨价
而且其他的很多情况 还有其他班的“条例”比如 比如默写 还有迟到 还有抄作业 等等很多都是直接涉及的钱的问题 只要范了错误 由不得你多说交钱就是了 还说这些是支援班费
很想知道这些情况是合乎情理或者说合乎法律的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可以把这种行为归类于这一条吗?
以下的 又怎样理解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所谓的自主管理是否能这样收费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是不是可以由学老师自己制定如何收“班费”
据了解 全校好像都是这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