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警察全身份教师可以执法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警校老师只是具有警察的身份,并不是人民警察,警校老师的职责是答疑解惑,通常不受理案件,也不进行执法工作,民警对辖区的案件具有执法权、管辖权。警校老师属于事业编制。警校全称为警察学校,在我国主要分为司法类院校与公安类院校两类。公安院校是由省级公安机关和公安部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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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25

先说结论,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一般而言,警校不是执法机关,因此,教师不能参与一般的行政执法活动或刑事司法活动。但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警察义务的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也就是说当警校教师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对公民提供必要的帮助,这是作为警察的义务,而不是权力。此外,警察的执法权一方面来源于警察的身份,另一方面来源于警察隶属的机关单位。警校不是执法机关,但警校教师每隔一段时间需要到派出所等基层实战单位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期间代表所在公安机关行使相应权力,在锻炼期间需要执法时是可以参与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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