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断缴如何补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城乡居民社保,断缴以后是不能补交的。只能是中断后,继续参保。但是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所以只要缴费年限满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最低年限要求,中途有过断交,也是不影响养老待遇与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的。如果是职工社保断交,那么单位有帮职工缴纳社保的义务。这时候员工可以申请补缴社保,但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补缴,那么就补缴不了。但不意味着之前的社保缴纳无效,社保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累计缴费满15年”是指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而非“连续”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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