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三角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在珠三角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时间: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
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
2、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3、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等。
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申请程序
1、选择办理地点:先在粤省事查询本人的社保缴费所属参保地区。在惠州市社保局(市本级)参保缴费的人员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在县、区社保局缴纳社保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2、预受理:登录广东政务网,点“立即办理”,个人用户注册(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选择相应补贴项目点“在线申请”,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上传表格及资料并提交申请。
3、受理:人社局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的回退补齐资料重新申请。
4、审核:审核人对补贴申报资料后审核核准。
5、网上办结:人社局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办结。
6、补贴公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汇总所有申请人信息审核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7、资金划拨:相关科室会签,上局务会审核形式会议纪要,拨付资金审核会签,财政部门相关科室会签进行资金拨付。资金到帐后进行划拨申请人帐户。
现场申请的
1、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2、前往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3、然后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相关事项;
4、现场审核,公示,审批。
5、待财政下拨资金发放申请人帐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