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看守所老公写信要离婚可以吗

如题所述

这个的话可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在这之前你和你老公的关系非常好。并且你的老公也特别的关心和关爱你。而且你们两个人之间的情感非常的融洽。当然,在这里我不知道你的老公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而犯法,然后进监狱的。但这些对于你们的情感来说,应该都不是最为重要的。我是说如果你的老公在进监狱,以前和你的情感一直都是比较稳定和正常的。那么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之下应该夫妻患难与共。不应该产生与老公写信,要离婚的,这样一种想法。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坚定自己的信念。给自己的老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如果在这之前你们两个人本身情感就是有问题的,你老公对你也不是很好,然后很多方面也不是关心关爱你。你们两个人本身之间就已经有裂痕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觉得。你跟你老公离婚也是很正常的。因为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好老公,何况现在还因为自己犯法而进监狱了。

如果是我写的这两种情况的中间一种情况的话,那么这个就可以由你自己来进行决定,但是夫妻有困难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应该共同度过。这样的话,能让你们的情感获得一个更稳定的一个过程都是也会让你的老公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值得信任和依靠的人。能够让你们的婚姻走得更加的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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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1
老公坐牢,妻子与其离婚,可以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

但是,服刑人员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非监狱同意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或者民政局在监狱设立临时办公地点,否则服刑人员是无法协议离婚的。

实际上,相对与协议离婚,服刑人员的诉讼离婚更为可取。

实践中,服刑人员离婚也大部分是采取的是诉讼离婚的方式。

一、登记离婚

服刑人员与配偶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离婚的,需要民政部门的人员配合,到服刑人所在的监狱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程序。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申请登记离婚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若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的,登记离婚不成,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22-11-22
当然可以了,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你不想过了那就通知他一声离婚,只要他也同意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22-10-28
如果你爱她就不离,如果不爱你自己看着办
第4个回答  2022-10-21
你等他判完行可以办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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