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应该要被判刑,但现在还没有这个规定。
01、深圳儿童乐园内8只野猫被毒死。深圳儿童乐园由于有山上有丛林,因此一直都是有不少野猫的,一般这个乐园除了儿童在哪里玩耍很多成人也会选择在哪里散步,由于这些猫并不会干扰人类生活,而且比较可爱,因此散步的人经常会进行投喂。
胡女士就是经常投喂的人员之一,对于胡女士来说她与那些野猫感情已经非常深了,几乎每天都会对它们进行投喂,野猫们见到她也不害怕她。
10月31日早上,胡女士去散步,在凉亭处发现有三只野猫倒地一动不动,而且身上还有很多伤口看样子是被钝器所致,胡女士赶紧回去拿电话联系经常投喂的杨女士。
随后两人在多个黑色塑料袋中,发现野猫的尸体,一共有8只,几乎身上都有伤痕,据检验猫先是中毒了,然后被人用钝器所害,随后报警,不过警方并没有立案。
02、毒杀猫狗的人应该要被判刑。这事基本上可以锁定是人为的,事实上社会上确实有一些虐待动物的人,面对这样的人其实是无可奈何的,有法律规定虐待动物情况严重者,会被判以6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是一般这个法律里面的动物是不包括平常那些猫狗的,这也是当地警方迟迟没有立案的原因。事实上我是觉得有必要将虐待这些动物的人也判刑。
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过于残忍,这种人他心理是有问题,可能心理就是扭曲的,这样的人用虐待动物来满足一些扭曲心理欲望。
这次可能是猫狗这些小动物,下次就指不准会是同类,因此我是觉得有必要将这些判刑的。就这件事来看我个人是比较怀疑是那些心理扭曲变态的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