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从高楼坠下,砸中刚停的黑色轿车,根据现场的目击者说,当时车子刚停好没有几分钟,就碰上了这件事情。目前案件已经由警方处理,相信警方在调查之后,一定会给黑色轿车车主一个合理的答复。该女子的死亡原因,也没有公布,所以我们也不能枉加猜测,只能静静等待官方的结论。
一、女子当场死亡。沈阳这名坠楼的女子,砸中轿车之后,女子当场死亡,轿车的挡风玻璃被砸碎,这顶也被砸出来一个坑,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官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至于女子的家属要不要承担轿车的维修费用,还要等待官方的进一步结论。
二、意外坠楼的话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跳楼砸坏别人的财产,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意外坠楼,这种情况下,不是跳楼者主观判断的,这种事件就会被认定是意外事件,是不应该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行为人是主观有意跳楼,作为一个成年人,是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是会砸到路过的行人或者财产的,所以会被认定为过失导致别人的财产损失,是要承担责任的。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表现为过失,针对死亡结果有两种情况的过失,一种是过于自信,另一种是疏忽大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他人的财产权,是要承担给别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但是目前警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结论,我们还要耐心的等待警方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