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
节点城市最高等级为国家级,共37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
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下一级是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
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发挥功能作用的重要支撑,流通节点城市网络中的支点城市。
再下一级是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普通节点,承担网络连接功能、提供基础服务的城市。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由各省(区)参照以上条件,根据本省(区)流通网络发展需要具体确定。
是全国骨干流通网络中的普通节点,承担网络连接功能、提供基础服务的城市。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由各省(区)参照以上条件,根据本省(区)流通网络发展需要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