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救护车担架坠亡院方赔2万,医院的这样处理方式你能接受吗?

如题所述

2020年11月29日驾驶着汽车的杨师傅在公路上行驶时,不幸遭遇到车祸车体整个滑落到,距离地面40米的山下,当时除了意识还算比较清醒,通过周围目击者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将受伤的杨师傅送上救护车送到当地医院救治,这原本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出车祸人没多大事就算是好事。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坏就坏在当救护车到达医院后,将受伤的杨师傅用担架抬下来时发生了意外,导致杨师傅头部着地,经过医院救治最终不治身亡。杨师傅的侄子通过和医院协商,只获得一个愿意赔偿家属两万元的回答,至于导致杨师傅死亡的担架,需要家属和生产厂家协商,听到医院回答家属能高兴吗?

一,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仅仅是两万能买的吗?更别说出事的担架是院方自己购买,为什么需要家属去协商担架问题。

作为听众的我都没办法接受,自己的亲人因为担架的原因丢掉生命,却仅仅换来两万。难道生命到了这么不值钱的地步,有没有人问问杨师傅身后有没有家人需要照顾。没有,医院工作人员的不作为真是让家人寒心的存在,更别说他们大方承认是自己工作失误,导致杨师傅死亡的事实。一句工作失误,多么轻的话语却是用杨师傅的生命来诠释。

二,救护车所用的担架是医院购买,怎么到最后确实死者家属需要去协商的问题?

这样怎么看都是医院避重就轻的方法,将一件棘手的事情交由死者家属去做,不可否认担架质量有问题,但医院推诿明显希望医院和家属一起妥善的赔偿,而不是用最少的钱寒了家属的心,连错误都不承认的医院,估计以后也没人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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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5
医院的这样处理方式我觉得是能接受的,因为这名男子的死因是因为出车祸导致身体器官衰竭的,而且医院也进行了相应的赔偿,所以我觉得这个处理方式是合理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20-12-15
我个人认为是接受不了的,我们所说叫救护车就是因为想紧急被救助,而该男子出现这样子的事情,虽然他可能身体上有一定的不适但是既然在院方发生这种事情,院方竟然把男子性命视为2万,这未必也太微不足道了。
第3个回答  2020-12-15
还是不太能够接受,毕竟生命也太不值钱了。这与担架产商也有很大的关系。总之,这个赔偿让人难以接受。
第4个回答  2020-12-15
相对来说医院这样处理方式我能接受,但是医院除了赔2万元之外,一定要找其担架的生产商进行赔偿毕竟这一个问题是非常严重,导致人死亡是非常的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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