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任意支配收入名词解释指从个人可支配收入中再减去维持生活所必需的支出和其他固定支出(如房租、水电、食物、衣着等项开支)后所剩余的部分。
1、可支配收入的计算方法:
可支配收入=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债务还款-赡养老人等一系列必要支出。
其中,“税前收入”是指个人或家庭在纳税前所得到的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稿费、股票收益等;“个人所得税”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些支出项在计算可支配收入时都应该予以考虑和扣除。
2、可支配收入的意义:
可支配收入代表着个人或家庭可以自由支配的实际收入,它反映了个人或家庭的经济实力和消费能力,也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品质。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利用可支配收入,个人或家庭可以实现更好的生活品质,并创造更多的财富增值机会。因此,在个人或家庭财务管理中,可支配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个人可任意支配收入的种类:
1、工资性收入:
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2、财产净收入:
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住房等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3、转移净收入: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转移性支出指住户对国家、单位、其他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