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有辆车,车主是我的名字,但车别人在开,如果说车出了交通事故,算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是别人借用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先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投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仍有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见: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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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2
在中国的道路交通法里面,规定是谁开车谁负责,当然,车主是有连带责任的,是在驾驶员物理赔偿或者是赔偿在中国的道路交通法里面,规定是谁开车谁负责,当然,车主是有连带责任的,是在驾驶员物理赔偿或者是赔偿能力超越了驾驶员的赔偿能力的时在中国的道路交通法里面,规定是谁开车谁负责,当然,车主是有连带责任的,是在驾驶员无力赔偿或者是赔偿能力超越了驾驶员的赔偿能力的时候,车主有连带责任,在模具上,因为车主有对自己车辆进行监管的责任,你监管不力,把车借给有可能出问题的人,那也是你的责任,所以当驾驶员没有赔偿能力的时候,车主是有连带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21-06-12
谁开车谁的责任,但是,如果他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时,车主需要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06-11
谁开车谁负责,别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那就是别人负责,就交通事故责任来说和你没关系,但前提是借你车的人得有准驾车型相符的驾照。
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开车的人造成事故后无力赔偿的,法院有可能判决你你来赔偿,因为你是车主,然后你再向肇事司机追偿。
因此车辆最好不要外界。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好,车如老婆,恕不外借。
第4个回答  2021-06-11
主要的责任是司机的,但是作为车主你会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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