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身份证三天可以拿到吗

加急身份证三天可以拿到吗

可以拿到。法律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加急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所以加急身份证三天内是可以拿到的,在办理的时候和工作人员说明清楚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加急身份证具体的申领程序是: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使用原则:


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加急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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