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师病假新规定

如题所述

教师病假国家规定2021是什么:
教师病假国家规定2018是: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其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一、教师病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教师病假国家规定2018是: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其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相关法律依据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教师病假国家规定近些年进行了一定的修订,教师在工作期间如果因为生病的原因需要休病假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休病假。我国对于教师的病假休假政策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工休假期间内需要按照原薪资标准发放工资,但是发放的比例根据教师在校工作的年限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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