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能异地取钱。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
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费用,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客户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
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
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
活期存款是无需任何事先通知,存款户可随时存取和转让的
银行存款。其形式有支票存款账户、保付支票、本票、旅行支票和信用证等。活期存款占一国货币供应的最大部分,也是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活期存款不仅有货币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同时还具有较强的派生能力,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重点。活期存款利率一般较低;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一般不支付利息,有的甚至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一般是按用户存款天数计算利息,但在天数的取值上有一定的规则;活期存款利息按照每月30天,每年360天计算的利息,例如用户1月1日存入,2月1日取出,实际存款天数为31天,那么利息计算时会按照30天进行计算,最终的存款利息=存款金额*活期存款利率乘3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