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其次业主委员会在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时,也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行业,需要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