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警地位很低吗

如题所述

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主要是保障审判和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属于被动和从属式执法,一般不会接触与审判和检察之外的工作,也不履行行政警察职责,与社会接触较少,外界对法警知之甚少,因此在法律和社会地位上要明显低于公安警察。但同是警察,公安警察享受的待遇法警全有,公安警察享受不到的法警也有,况且工作强度和危险性明显要小于公安警察。由于法警人员编制大大的少于公安警察,因此在职务待遇上的竞争难度也要低于公安警察。一个基础法警大队除一些新警外大部分都能解决副科和正科,警衔也能够授到二督或一督。因为受到职数的制约,这些在公安机关一直是难以解决的瓶颈问题,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很多临近退休年龄的老公安民警还挂着三督的警衔[科员],这些也能够极大的损害他们的荣誉感和工作的积极性,但这些在法警部门是极少见到的。往后看,随着法制建设的稳步推进,两院的法律地位会进一步的提高,职能作用会进一步的强化。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专政机关的作用会逐步弱化,法律和社会地位也会相应降低。一个高度法制的社会行政警察执法将会受到司法机关的重重制约。就好比在西方发达国家或香港,交警只有开罚单的权利而没有处罚的权利,罚与不罚,罚多罚少那可都是法官的权利,然后交与执行官[法警]具体执行。目前,中央正在进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将重新优化调整司法警察的职能和法律地位。综合看来:现阶段法警的执法权,工作强度,社会地位低于公安警察,法警的工作性质,政治和经济待遇高于公安警察。以后发展,法警的法律和社会地位,政治和经济待遇均优于公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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