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规律和过程

如题所述

认知发展规律是遵循这样的过程:
动作感知--前运算--具体运算--形式运算,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前后顺序是不变的。
第一阶段是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2岁,相当于婴儿期。此阶段儿童还没有语言和思维,主要靠感觉和动作探索周围世界,逐渐形成物体永存性观念。
第二阶段,2-7岁,相当于婴儿期。此阶段儿童各种感觉运动行为模式开始内化而成为表象或形象思维,特别是由于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促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或重现外界事物,出现了表象思维。
第三阶段是具体运算阶段,7-11岁,相当于小学阶段。儿童开始具有逻辑思维和真正运算的能力,先后获得各种守恒概念,但运算的形式和内容仍以具体事物为依据。此时儿童的思想开始又较大的易变性,出现可逆性,能解决守恒问题,可凭借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逻辑分类和认识逻辑关系。但是,这种运算仍有其局限性。
第四阶段是形式运算阶段,始于青春前期,约11、12岁,接近于成人的思维。这一阶段儿童不再靠具体事物来运算,而能对抽象的和表征的材料进行逻辑运算。与具体运算阶段相比,此阶段的儿童思维发生了四种变化:
1.能够进行假设-演绎推理:首先对事物提出一些假设,然后从假设推演出某些逻辑结论。
2.能够进行命题逻辑思维:能够在摆脱实际内容的情况下,对一系列推理的正确性进行评价,在不受命题性质束缚的情况下建立前提与结论间的逻辑联系。
3.能够在头脑中把形式和内容完全分开:他们的认识能超越于现实本身,无需具体事物作为中介,把握抽象概念,进行形式推理。
4.能够形成两种形式运算的认知结构:一是组合系统;二是四群运算。儿童到了这个阶段,已经能够用这些结构形式来解决各种逻辑问题,表明他们的思维已经接近或基本达到成人的成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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