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了解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确认的就是我国目前对于房屋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这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就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起算。举个例子就是加入这个房子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开发商在2011年3月15日买的,那么无论你是什么时间购买的这个房子,他都是从2011年3月15日开始起算了,而不在于你是哪天购买的。
也就是说无论事实购买的新的商品房还是在业主手中再次购买的二手房,其实整体的使用年限就是看房子的属性,和土地使用权的整体年限的。住宅类的70年的产权,就是合计计算70年。那么很多人主要担心的就是购买二手房,使用权限到期了该怎么办的问题,其实不必担心。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篇是有规定的。
其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大家也不要过度解读、担心二手房交易过后面临的是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问题。
最后,房屋的使用权限和产权权属问题,这个并不是新的法律关系。而且国家相关法律已经有相关规定明文规定,大家可以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这要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可以正常办理过户登记,那么相应的使用权和期限的问题就不是我们担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