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1年高考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普通高考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实行“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

报考有外语口语考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听力测试内容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由福建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均以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经转换赋分后计入。

法律依据:《 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二条 主要任务和措施(四)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一、改革考试科目设置。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二、改革录取机制。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2018年6月底前,招生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三、改革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要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提升办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增加学生选择权的高度,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培养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起,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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