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男 22岁1994年李到海马歌舞厅跳舞,遇到王森.李与王以前曾有怒仇.二人在舞厅里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结果李林把王森打成轻微伤.当地派出所给李林以50元的罚款.王森不服,向县公安复议.县公安局改处8日拘留李林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诉讼.
1.李林能否直接对县公安局的决定提起诉讼?
2.如果李林起诉,本案中的各方与本人是谁?
3.本案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
4.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哪些人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5.如果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李林的处罚王森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各方当事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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