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哪些奇葩法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历朝历代都有哪些奇葩刑法呢?

在秦朝有一个规定就是以身高来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其实这从现在看来是有些奇葩,但在当时也是无奈之举,因为百姓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而且也不重视出生,一家那么多个孩子生了也就生了,不需要作登记,所以在当时看年纪就是看身高的。

另外在汉朝也有个关于饮酒的规定“三人以上无故饮酒罚金四两”,这里的“无故”指的是没有正当理由,三个人以上的人没有正当理由地聚众饮酒是要罚款的,可能历史时代背景不同对酒的理解也不同吧。

在历朝历代,私学天文学是判刑的,这刑罚还有点重,因为古代人把当权者称为天子,百姓都相信当权者是上天派来统治他们的,所以你要私自学习研究天上的东西那还得了。

明朝有一个规定是关于罪犯去边远地区充军的,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一些处罚就是发配边疆,在明朝发配边疆的程度有两种,一种是“终身”和“永久”,一个只关于你这一辈子另一个决定了子孙后代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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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4
一、“有罪没罪,先看人品”
在夏、商时期,神权法占绝对主导地位,所以统治者每逢审判,必然要先进行占卜,然后根据占卜结果进行判决,所以在那时脸黑的朋友就不要打官司了,不然等着上天的“神罚”吧。

二、“矮个子保护法”
不同于现在所实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秦法规定以身高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男性六尺五寸,女性六尺二寸。这也是秦朝时成年男女的平均身高,可能是考虑到当时户籍制度不健全,无奈下只能用身高作为区分成年与否的标准。

三、“男儿有泪不轻弹”
秦律:成年男丁无故嚎啕者送官府。
看来这应该就是中国古代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出处了,在秦朝时,别人劝你坚强,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只是怕你被关进监狱。

四、“乱扔垃圾、牢底坐穿”
秦律:弃灰于道者黥。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街上乱扔垃圾被人抓住,对不起,等着在脸上被刺字吧……

五、“聚众饮酒,非奸即盗”
汉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
这条法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防止农民聚众造反,

六、“字迹潦草,罚喝墨水”
隋制:“书迹滥劣者,饮墨水一升”,
所以字迹不好看的人在隋朝参加科举可要三思啊。不过经过这么一罚,就算落榜,也没人敢喷考生胸无点墨了吧。

七、“骂人就得挨打,除非有本《大诰》”
大明律规定:凡骂人者,笞一十,相互骂者各笞一十。大诰减尽。
看没看到,在明朝,对骂就得挨板子,但你要想无罪骂人也可以,只要家里有本《大诰》就行,实在是不太能理解朱元璋的脑洞,这么做是为了推销自己的语录吗?

八、“想当御史、先买头驴”
明旧制:御史骑驴。
在明代,做为言官的御史权利非常大,几乎没有自己不能弹劾的人,简直是出门就能横着走,然而,要真想横着走也比较困难,因为朱元璋规定,御史出门,只能骑驴。结果御史出门,不仅不威风,还到处被百姓嘲笑,最后在宣德年间此制才被废除。

九、“结拜一时爽,全家火葬场”
清制:歃血结拜弟兄者。不分人之多寡,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秋后处决,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在清朝,如果你仰慕刘关张桃园结义,想跟自己的好朋友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那么估计等待你的将是——咔嚓。这条规定跟上面禁群饮酒想法类似,都是防止百姓聚众谋反,不过结拜下就能造反……
第2个回答  2019-07-04

中国历史上有一些奇葩又搞笑的法律
1.秦朝,男子不能无缘无故哭泣,老百姓不能吃牛肉,不能衣着穿戴不能华丽,不能拍马屁,不能家暴否则就会在你脸上刻字。
2.西汉,三人以上不能够无故饮酒,否则就要罚款,家有大龄剩女每年要交不出嫁的赋税。
3.唐朝,不能捕捉和食用鲤鱼,因为鲤鱼的鲤皇帝着李姓同音,不小心捕捉到了,也要放生。

第3个回答  2019-07-04
1:在秦朝时期,人们如果乱丢垃圾是呀被抓起来处以墨刑的。墨刑就是在脸上刺字。 如果这条规定沿用至今大街上保证一点垃圾都看不到了。

2:还是秦朝,法律规定男人一米五二以下,女人一米四二以下的犯罪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3:在汉朝时期有法律规定,如果聚餐的时候没有正当的理由是会被抓起来并处以罚款的(想和朋友喝酒吃饭还要找个理由),如果餐桌上有牛肉是会被直接问斩的,因为在古代牛是属于战略物资。

4:在隋朝科举落榜后考生是要接受处罚的,隋朝规定科举落榜的考生是要喝掉一升墨汁的,考卷书写潦草的也要被罚喝掉一升墨汁。

5:在唐朝吃鲤鱼是犯法的,在唐朝鲤鱼跟皇室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为唐朝皇室姓李,而鲤鱼同音。所以朝廷禁止人们吃鲤鱼,到了武则天时期鱼虾都不让人吃了。
第4个回答  2019-07-04
我觉得应该就是婢女跟随自己的小姐一起嫁人吧!嫁过去以后会不会被嫌弃还是一个问题,就算是主子真的同意你嫁给她老公,也总会出现各种意外。大部分的脾女还是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因为嫁不出去也有的是根本不会考虑让她出嫁“有罪没罪,先看人品”在夏、商时期,神权法占绝对主导地位,所以统治者每逢审判,必然要先进行占卜,然后根据占卜结果进行判决,所以在那时脸黑的朋友就不要打官司了,不然等着上天的“神罚”吧。“矮个子保护法”不同于现在所实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秦法规定以身高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男性六尺五寸,女性六尺二寸。这也是秦朝时成年男女的平均身高,可能是考虑到当时户籍制度不健全,无奈下只能用身高作为区分成年与否的标准。“男儿有泪不轻弹”秦律:成年男丁无故嚎啕者送官府。看来这应该就是中国古代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出处了,在秦朝时,别人劝你坚强,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只是怕你被关进监狱。“乱扔垃圾、牢底坐穿”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街上乱扔垃圾被人抓住,对不起,等着在脸上被刺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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