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制转换时期地质工作体制和机制的评述

如题所述

一、在地质工作体制转换时期,由于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促进了地勘单位地质找矿成果和经济效益有较大的提高

按照可比口径测算,即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1997年投入的地勘费只相当于1978年的45.1%,投入的占探工作量只相当于1978年的6.8%,而产出的地质报告数相当于1978年的161%,新发现的矿产地相当于1978年的104%。主要地质成果有:

煤矿方面:在陕西—内蒙古一带的神府—东胜煤田,经勘探证实为世界级特大型煤田。矿山建设方面重点扩建了北票、开滦、阳泉、阜新、鸡西、徐州、天府、黄石等30多处老矿区,以及兖州、大同、邢台、晋城、潞安等14个现代矿务局。地质勘探取得丰硕成果,一些老矿区远景在扩大,2000年全国煤炭产量达12.99亿吨,为改革开放前1978年的2.1倍。

石油方面:贯彻东部挖潜、发展西部、开拓海域、油气并举的方针,在东海、南海、塔里木、鄂尔多斯和四川盆地进行的油气勘查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大庆油田持续保持生产5000万吨以上原油的高产水平。2000年,全国原油产量达1.63亿吨,为改革开放前1978年的1.5倍。

铁矿方面: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铁矿石,其中年产量大于1000万吨的有河北、辽宁、山西、四川、北京、内蒙古和安徽等省(区、市)。2000年全国产铁矿石22256万吨,为1978年的1.9倍。

10种有色金属矿产的勘查在福建、新疆、陕西、甘肃、西藏、云南等西南地区以及全国其他一些地区都取得很好的成果。2000年全国10种有色金属产量760万吨,为1978年的7.9倍。

黄金方面:经地质勘查结果表明,全国有26个省(区、市)有金矿产地,其中在小秦岭地区、山东招远地区、贵州黔南等地区的勘查收获最为丰硕。改革开放期间全国累计探明金矿储量约为改革开放前探明储量的7倍。2000年全国产金176.91吨,为1978年的9倍。

化工矿业方面:改革开放时期是化工矿业大发展的时期,国家投入130多亿元建设磷、硫、钾等矿山,这是计划经济经济时期的8倍多,基本形成了昆阳、开阳、襄阳等八大磷矿基地,广东云浮、安徽新桥、内蒙古炭窑口等三大硫铁矿基地,青海钾肥生产基地,辽宁硼矿,浙江萤石和广西重晶石矿生产基地。2000年化肥全国产3286万吨,为1978年的3.9倍。

建材矿产勘查开发在改革开放时期也获得大发展,基本形成了一批建材矿生产基地。2000年全国累计探明水泥石灰岩储量达54.2亿吨。全国生产水泥57700万吨,为1978年的8.8倍。

盐矿方面:改革开放时期基本形成了东部海盐、西部湖盐、中部井矿盐的生产格局。由于海盐产量占总产量71%左右,海盐又易受气候影响,所以盐业生产呈时高时低的波动式发展。2000年全国产盐3128万吨,为1978年的1.6倍。

二、在取得丰硕地质成果的同时,“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也获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很明显,从当时整个地质工作供求形势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用行政方法配置的庞大的地质勘查队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市场机制来配置则不需要那么多了,必须进行结构性调整。所以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是所有地勘单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选择。而所有地勘单位也确实这样做了,并且取得了惊人的成就。

在1978年,预算内地质工作收入是地矿部门除探矿厂收入之外的唯一收入。而到1997年,预算内地质工作收入只占地矿部总收入的19.1%,预算外收入占总收入的33.9%,说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以及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地勘主业的变化也是很大的,这就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提出的“开辟地质勘查多种资金渠道”的问题。实际上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地质勘查工作除公益性地质勘查工作以外,应当是“谁受益,谁投入”,无需专门强调“开辟多种资金渠道”。尽管如此,这个政策的提出对推动地质工作的改革仍然起重要作用。1978年地矿部门地勘主业总收入为101437万元,全部为预算内地勘费的拨款;而到了1997年,地勘主业的总收入为1073633万元,其中预算内地勘费为744291万元,占总收入的69.3%。社会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投入329342万元,占总收入的30.7%。而且在预算内地勘收入中也增加了多种资金渠道,成就显著。

三、实行企业化改革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大大增强了地勘单位的经济实力

企业化改革取向就是在事业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企业化管理,比照企业进行机制改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承包经营,进而是资产承包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主要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用契约的形式确定国家和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形式多种多样,方法灵活,适应性强,适合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起始阶段的特点。地矿部移植过来为我所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使地勘单位具有一定的活力,这个活力来源于地矿主管部门与地勘单位之间责、权、利的界定,从而使地勘单位产生一种动力机制,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这一点可以从20年地矿部门总收入、生产增加值、资产负债的变化情况得到证明(表2-4)。

表2-4 1978~1997年地矿部门总收入及资产变化情况单位:万元

续表

由表2-4可知,20年地矿部门的总收入增加15倍,生产增加值增加13.4倍,资产总量增加9.7倍,净资产增加4.2倍,而劳动者报酬总量增加12.6倍,人均劳动者年收入(1997年为8951元;1978年为737元)增加11.1倍。

四、改革的成就应当归功于地质主管部门强有力的领导,理论的先导,以及广大地质职工的支持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各部委对地质部门体制改革的领导是强有力的,1980年以后,每年的地质工作会议都是以改革为重心,带动整体地质工作。以地矿部为例,1985年党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制订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并开始组织力量着手起草《地矿部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总体构想纲要》(以下简称《纲要》)。1986年4月,《纲要》讨论稿提交全国地矿局长会议讨论。1987年1月,经过这一年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多次修改后的《纲要》稿,再次提交全国地矿局长会议讨论。会后,经地矿部党组审定,1987年3月19日,正式以地发[1987]130号文印发,成为指导全国地质工作改革的标志性文件。《纲要》提出,地质工作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活力、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地质工作体制,逐步实现部分地质工作成果商品化、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或经营管理企业化,以及地质工作或地质队伍社会化,为提高地质工作经济、社会效益提供体制、机制保证。《纲要》还提出,按地质工作成果是否适用于有偿转让使用,把地质工作分为两类: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成果,应属于无偿提供使用的范围;开发性地质工作成果,应属于有偿转让使用的范围。正是这个改革《纲要》,指导着体制转换时期全程的地质工作体制和机制的改革。

(2)在整个改革过程中,理论的指导作用非常明显。突出表现在“三大问题”的讨论上:①关于地质勘查工作性质问题的讨论。正确认识地质工作性质是研究地质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是制订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地质勘查与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按照产业划分的理论,强调了地质勘查作为基础产业的定位,位于国民经济的最前端,它直接制约着矿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后续加工业的发展指出地质工作改革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②关于地质工作“三化”问题的讨论。提出地质工作面对的外部环境改革形势,必须冲破原来固有的封闭体系,全面走向开发。为此,就应当以地质市场为突破口,通过地质成果和地质勘查劳务的有偿使用,探索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经济联系。进而要求广大地勘行业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认真分析地质勘查成果的商品属性,认识推行地质成果商品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③ 关于增强地勘单位活力问题的讨论。指出地勘单位是地质工作这一有机整体的基本细胞,细胞是否有活力,直接关系着机体的活力,所以必须把搞活地勘单位作为保证地质工作有机体活力的关键。

(3) 改革也得到了地勘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强有力支持。地质工作体制和机制的改革设想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广泛地欢迎,许多单位主动要求作为试点,先走一步。没有被试点的单位,也自发的搞起改革来了。有许多改革进程中的好经验,就是来自于自发改革单位的总结。所以改革成就的取得,更应当归功于各级地勘单位的领导,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广大职工。

五、改革还遗留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化

关于地质成果商品化,当时还只限于政府出资从事的开发性地质工作成果,所以提出“两次交换”的理论,见图2 - 1:

图2-1 “两次交换”理论示意图

虽然当时也提出了直接交换,但没有作为改革的重点,而是在间接交换上想出了不少办法,影响了地勘单位对地质成果产权占有的良好机遇。

关于地勘单位企业化还仅仅限于经营管理企业化,也就是如何把政府的钱、社会资金的钱花好、用好,始终处于“打工”的角色,缺少出资者经营自己资本的意识,这一点在自筹资金从事地质工作上表现尤为突出。这不是基层地勘单位本身的问题,而是改革整体设想就存在的局限性。也就是对从事地质勘查生产的企业,到底应当是什么的企业模式,并没有清晰而具体的构想,所以难免在实践上举步艰难。

关于地质工作社会化或地质队伍社会化,当时的目标并不十分清楚,即使清楚了,也是地勘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如离退休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至今也难以解决。同时有些外部条件,也是当时没有想到的,如企业职工退休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的待遇,相差之大,严重影响地勘单位企业化的改革走向; 再比如大量原国有企业在竞争中,被民营企业所取代,也直接影响地勘单位所办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地勘单位企业化的改革难以有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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