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这一土地分配制度是北魏开创的,就是国家将无主或者荒芜的土地集中起来分发给普通的老百姓,老百姓向国家交一定的贡赋。均田制沿用到了隋唐时期。
唐代进一步发展和扩充了北魏的均田制度,经过隋末的农民大起义,国家有手中有了更多更好的无主良田来分配给老百姓,国家取消了普通妇女和奴婢的授田资格,授田范围缩小可以更好地进行授田。均田制作为农业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土地制度,使农民获得了土地,能够迅速安居乐业,国家政权能够迅速地稳定起来,也被之后唐代经济的繁荣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基础。均田制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土地兼并。
但随着均田制的发展,其遇到最大的问题是国家手中的土地日益减少。国家只能分配只没有主的土地或者荒芜的土地,地主的土地国家是不敢触动的。随着唐代人口的巨增,农民负担的加重,农民一旦遇到灾难便变卖土地,所以导致土地兼并在唐中后期呈现无法抑制的态势,愈演愈烈。土地无限制自由买卖导致豪强地主不断地兼并土地,国家手中可分配的土地越来越少,再加上安史之乱的冲击,均田制下的农民税赋负担更多,很多农民开始逃荒,抛弃土地,均田制受到了更大的破坏。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唐代土地成为了可以自由交换的私有财产,这便导致后来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农民本来手中的土地就很少,现在又可以随便交换,自然成为了豪强地主的吞并目标。再加上农民税收负担的日益沉重,农民难以养得起自己手中仅有的土地,一遇到战乱天灾便开始逃亡,开始当佃农,自然就毁坏了均田制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