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协议应该就是说没有经过本人的允许就不能将照片私自贩卖,或者是说需要保护好本人的隐私,当然,我们觉得当时到底有没有协议不重要或者说这个协议的内容也不重要,现在重要的就是视觉中国的这次已经算是违法,侵权了。
显然,视觉中国在图片审核和版权信息描述上存在很大问题,而那些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的照片也不应该进入商业用途用于售卖,这一点视觉中国在上传环节也没有对签约摄影师提出明文要求。
而且,通过网友爆出的图片来看,其客服人员对待版权问题也没有明确的认识,只要问询一概都以商业用途的话术受理。客服人员对外代表公司,从这里,至少说明视觉中国对于客服人员是缺乏培训的,以至于其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就我们看视觉中国的很多的图片都是有着这样一句话的,就是“如果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要知道的就是,视觉中国上的很多的图片视觉中国他就根本就没有版权的,就比如之前的黑洞事件,当然也是那次事件让视觉中国处于烽火浪尖之上。
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是不知道他的协议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的就是,这个协议肯定有的就是不能当作商用,更加不能私自贩卖,如果能够贩卖的话也不会是侵权行为,当然也有的人是认为是没有什么有用的协议的,有的话一般的人也是不会去仔细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