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去世后,有没有什么补贴给家里人?
退休职工去世后,有没有什么补贴给家里人,补贴首先就是以前交的养老金。如果到员工去世,他的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还没有领完,那剩下的余额就需要清算,再就是丧葬费。企业要体现自己的人文情怀,会承担一部分的丧葬费,再就是关于抚恤金的,最后就是给生活困难的家属一部分补助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的。
对于补助金来说,这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补助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也是非常良心的。
企业为了体现自己的人文情怀,都会承担一部分的丧葬费,但这个也不是无限承担的,而是有一个标准的,超过这个标准,就需要亲属自己支付了。而且每个地方的发放金额也不一样,有的是按当地的平均工资来算,补2-6个月,有的按员工自己的养老金来算,也是补2-6个月,也有的地方是一处固定的金额,所以如果要去领取的话,一定要咨询一下,防止有少算的情况了。
总结:退休职工去世后,有没有什么补贴给家里人,补贴首先就是以前交的养老金,如果到员工去世的时候,他的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还没有领完,那剩下的余额就需要清算的,再就是丧葬费。企业要体现自己的人文情怀,会承担一部分的丧葬费,再就是关于抚恤金的,最后就是给生活困难的家属一部分补助了。这种情况比较少。
一般一个月,看具体情况。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照发,次月起不再发给,按所在省市规定享有死亡待遇。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有的地区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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