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准则

如题所述

一、政府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政府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统称为政府会计主体。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
二、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1、政府决算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政府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及编制要求等,目前还没有明确,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2、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
另外,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编制的财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中包含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会计假设中的会计分期规定有个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即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没要求必须有季度。
四、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大家要注意了解和掌握的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
1、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2、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
3、预算结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包括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
4、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剩余的资金。
5、结转资金是指预算安排项目的支出年终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故未执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和企业财务会计要素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在这里只摘出比较特别的部分,以帮助大家学习和理解。
大家首先要了解一个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的概念“服务潜力”,这对理解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有帮助。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
1、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2、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3、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如果中华会计网校的各位学员对企业会计准则掌握得比较好,那么,对政府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也就会比较顺利,可以对比着学习,联系着学习,注意两种准则之间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请大家继续关注政府会计改革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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