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了又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1.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但又不希望放弃孩子,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给母亲抚养。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即母亲有特定情况时,父亲可以获得抚养权。
4. 第四十五条规定,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父亲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应予支持。
5. 第四十六条规定,已满两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父母双方都有要求,但有特定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如已做绝育手术、子女与其生活时间较长等。
6. 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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